各街道民政所:
为更好的做好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我区依据民政部行业标准《老年人能力评估》(MZ/T0012013),对示范区城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进行能力评估,以精准确定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对象,现民政局委托专业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本次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
一、评估对象
具有示范区城区(五个街道办事处)户籍且实际居住在城区范围内80周岁(含80周岁)以上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
二、评估内容
依据民政部《老年人能力评估》(MZ/T039—2013)规定,从日常生活(生活自理能力)、精神状态(精神认知能力)、感知觉与沟通、社会参与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总体包括一级指标4个,二级指标22个。
三、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截止到2020年12月20日。
四、申报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的老年人,由其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居委会(社区)进行申请登记(附件1)。本人到居委会(社区)申报的,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法定监护人代为申报的,还应携带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申报后,社区工作人员将相关资料审核汇总后发至示范区民政局认定资格。具体流程如下:
1、满足条件的老人到户籍所在社区填写《申请表》(见附件1),现场出示相关证明原件、并留存证明复印件。
2、社区工作人员审核资料,确认无误后盖章,并递交所属街道办事处。
3、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审核资料,确认无误后盖章,将申请表及相关证件的纸质资料递交至示范区民政局。
4、示范区民政局审核资料,经过评估后确认符合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对象。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民政局
202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