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鲍常勇在《中国民政》杂志发表题为《突出做好“七项重点工作” 推动河南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署名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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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时代民政工作要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社会关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的职责。河南省委十届十次全会要求,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办好群众所急、所需、所盼的民生实事,让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民政部门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职能部门,主动融入,站位全局,围绕“提标扩面、提质增效、融合共治、强基固本”工作主线,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兜底线、惠民生,突出做好“七项重点工作”,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谱写中原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贡献民政力量。
一
是突出持续加强疫情常态化防控,有序推动民政领域复工复产。
经过全省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共同努力,全省3500多家民政服务机构13.1万服务对象实现了“零感染”的良好局面。但也清醒地看到,当前,境外疫情呈暴发增长态势,输入性风险和局部反弹风险依然存在。各级民政部门需要全面分析研判输入性疫情和陆续发现的无症状感染者带来的风险隐患,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健全常态化防控机制。毫不松懈抓牢养老、救助、儿童福利等各类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民政服务机构人员安全。稳妥做好婚姻登记、收养登记、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殡仪馆等民政服务场所的防控工作,筑牢民政系统疫情防控的坚固防线。认真做好与疫情相关的社会救助工作,提高救助效率,切实保障因疫情导致的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影响,努力实现今年各项目标任务。
二
是突出兜住脱贫攻坚基本民生保障之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贡献。
当前脱贫攻坚任务艰巨、新冠肺炎疫情带来新的挑战、巩固脱贫成果难度较大等现实困难,需要民政部门提高救助标准,强化政策创制,全面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的有效衔接,确保脱贫攻坚期内农村低保标准略高于国家扶贫标准,切实巩固“两不愁”成果。继续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孤儿养育标准,从2020年1月1日起,城乡低保对象月人均财政补助水平分别由不低于274元、166元提高到不低于286元、178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建立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把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救助供养范围,把符合条件的返贫人口纳入临时救助范围,防止脱贫群众返贫。加大临时救助力度,用好核对信息平台,深入推进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提升社会救助精准化水平。
三
是突出聚焦群众关切,加快健全养老服务体系。
养老服务事关群众切实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省长尹弘在省政府工作报告中8次提到养老工作。民政部门将聚焦群众关切,研究编制全省“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出台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政策措施。继续实施80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制度,切实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抓住老旧小区改造机遇,加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力度,完成1000个新建社区(街道)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任务。增加养老服务供给,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启动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建立和完善综合监管制度和信用惩戒体系,强化养老服务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积极发展养老服务新业态,促进养老与医疗康复、家政、旅游、农业等领域融合发展。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完成我省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五大工程”,三分之一以上的县建成以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供养服务设施,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努力让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
四
是突出聚焦特殊群体,健全儿童和残疾人福利服务体系。
困境儿童和残疾人是社会的弱势群体,需要格外关心、格外关注。民政部门需要继续深化落实孤儿保障政策,全面实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稳妥推进“养治教康+社会工作”一体化孤残儿童区域性养育机构能力建设,规范儿童收养和“明天计划”项目管理,强化机构外孤弃儿童监护监督,提升孤弃儿童养育水平。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加强基层“儿童之家”建设,提升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服务能力,推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向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转型,夯实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基础。稳妥推动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强化残疾人福利保障,持续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织密筑牢困难群众生活安全网。
五
是突出提升基层社会治理和服务能力,促进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社区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和细胞,也是国家政权的根基。按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十次全会部署,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充分履行基层社会治理职能,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激发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活力。完善村(居)民自治制度,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运行机制,深化推进实施“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和“一征三议两公开”工作法。高质量全面完成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任务,充分发挥其在弘扬公序良俗、助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持续推进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不断强化乡镇政府服务功能。以全面落实全省规范化社区建设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推进会精神为着力点,以大力推进“一有七中心”规范化社区建设为抓手,年内再新建1000个规范化社区,切实提升社区治理能力水平。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引导社会组织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推进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在社会组织全覆盖。继续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三区”计划和社会服务机构“牵手计划”。完善志愿服务制度、标准及相关措施,培育发展志愿服务组织,推动志愿服务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六
是突出加强社会事务管理,提升基本社会服务水平。
推动各地出台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完善救助管理工作领导协调机制。组织开展“救助管理工作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加大“互联网+”寻亲服务合作力度,开展人脸识别试点工作,推进长期滞留人员安置工作。积极推进殡葬综合改革,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提高殡仪馆、公益性公墓等殡葬设施建设水平,全面落实惠民殡葬政策,着力提高火化率和节地生态安葬率。积极推进殡葬服务供给侧改革,2020年,每个省辖市、县(市)建成1个殡仪馆,火化设施全部达到环保标准,50%的省辖市、县(市)至少建成1个城市公益性公墓,50%的乡镇至少建成1个示范性农村公益性公墓。深入推进“互联网+婚姻服务”,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稳慎优化行政区划设置,积极稳妥申报撤县设市。做好鄂豫线第四轮联检和市级界线第四轮联检工作,强化平安边界建设,维护边界地区和谐稳定。
七
是突出夯实基层基础,保障民政事业健康发展。
基层不强、基础不牢,民政事业就成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认真总结近年来各地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的做法经验,研究制定增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的指导意见。科学编制民政事业“十四五”规划,把“十四五”民政各项业务的发展指标、规划任务和重大项目放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过程中考量,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精心做好规划编制工作。深化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激发民政事业发展活力。加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健全民政工作经费保障机制,补足民政基层工作力量和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深入推进“互联网+民政服务”,提升民政管理服务精细化、便捷化水平。扎实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推进全省民政系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及时彻底消除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以文明创建为抓手加强机关和直属单位建设,提高机关工作质量和机关运转效能,以机关党的建设高质量推动民政事业发展高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