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民〔2019〕131号
关于同意济源医学发展基金会注销登记的批复
济源医学发展基金会:
你单位《济源医学发展基金会注销登记申请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十六规定,同意注销“济源市医学发展基金会”基金会法人登记。接此批复后,你单位应做好注销登记善后事宜。同时将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和印章上缴,并做好银行账户和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照的注销工作。
此复
2019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