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社会各界爱心人士、慈善组织及企事业单位:
慈善事业作为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承载着改善民生服务、推进共同富裕、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使命。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要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9月5日,是我国第九个“中华慈善日”,为进一步营造崇德向善的社会氛围,推进济源公益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我们向全社会发出以下倡议:
一、弘扬慈善文化,抵制虚假行为
各慈善组织、慈善工作者应以新修改的《慈善法》实施及我国第九个“中华慈善日”到来为契机,大力弘扬慈善文化。广泛传播慈善理念、慈善事迹,宣传慈善典型、慈善组织、慈善项目,提高公众对慈善事业的认知度和信任度;举办各种形式的慈善文化活动,提升慈善文化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同时,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欺诈、伪善和虚假宣传行为,倡导以真诚之心行善举,以实际行动传递正能量。鼓励社会各界对发现的违法违规慈善行为进行举报,共同维护慈善事业的良好形象和社会声誉。
二、强化责任担当,践行慈善行为
慈善是一种具有广泛群众性的道德实践,慈善事业需要每一个人的参与和支持。无论是个人还是组织,无论是贫穷还是富裕,都可以用自己的方式参与慈善,可以是一次捐赠、一次志愿服务,也可以是一句鼓励、一个微笑。我们鼓励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到公益慈善事业中来,守望相助、扶危济困,将点滴爱心汇聚成磅礴善举,为慈善事业提供支持、贡献力量。
三、增强法治意识,接受社会监督
各慈善组织要严格按照《慈善法》《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依法依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活动,坚持自愿原则,不得摊派或者变相摊派。同时,履行信息公开义务、严格慈善资金使用管理、确保每一项慈善行为都在法律框架内进行;主动接受政府监管、媒体和社会公众监督,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保障慈善事业的公信力和可持续发展。
慈心奉献爱,善行暖人心。在第九个“中华慈善日”来临之际,让我们携手并进,为推动慈善事业繁荣发展,建设创新型高品质现代化示范区贡献自己的力量!
济源示范区民政局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