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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民政政策宣传之社会救助篇

发布时间:2024-08-05



济源民政政策宣传

         —社会救助篇

最低生活保障

(一)保障标准:全市居民低保标准为月人均630元。

(二)政策依据:《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的通知》(豫民〔2022〕4号)

(三)保障对象:具有我市户籍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家庭。

(四)申请流程: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或代理人向户籍所在地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经镇(街道)受理、调查、审核确认后符合条件的纳入保障范围,于下月起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

(五)发放时间:每月10日前

(六)发放形式:“一卡通”发放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一)保障标准:1.基本生活标准按不低于我市低保标准的1.3倍执行,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月819元。2.照料护理标准依据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和服务需求分档制定,一般分为三档,特困人员全护理、半护理和全自理照料护理标准原则上分别按照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3、1/6和我市重度残疾人照料护理补贴标准执行。

(二)政策依据:《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豫民〔2021)7号)。

(三)保障对象:具有我市户籍的老年人、残疾人(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残疾人)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条件。

(四)申请流程:由本人或受委托人向户籍所在地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经镇(街道)受理、调查、审核确认后符合条件的纳入保障范围,于下月起发放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

(五)发放时间:每月10日前

(六)发放形式:“一卡通”发放


临时救助

(一)保障标准:临时救助的标准一般按照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救助人数和困难延续时限,发放1至3个月的临时救助资金,情况特殊的不超过6个月。原则上,同一事由一年内只能申请一次临时救助,同一家庭或个人全年享受临时救助不应超过两次。

(二)政策依据:河南省民政厅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民文〔2019〕194号)

(三)保障对象: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或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或个人。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需立即采取救助措施防止造成人员死亡、伤残等严重后果的家庭或个人。

(四)申请流程:申请人以家庭为单位向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各镇(街道)在收到申请人的书面申请后,在村(居)委会的协助下,对申请人的家庭状况,人口状况,遭遇困难类型等逐一调查,符合救助条件的,镇(街道)和市局均可进行救助。

(五)发放时间:审核确认后发放

(六)发放形式:“一卡通”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