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财政厅、省民政厅联合下发《关于2018年度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绩效评价结果的通报》,济源被划定为优秀等次,分项评价中“对象管理”、“特困供养”两项全省排名第一。
据悉,本次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绩效评价范围为全省17个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和10个省直管县(市)。评价指标按照《2018年度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绩效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分为工作保障、工作管理、工作创新、安全管理等4项评价指标、12项评价内容、50项评价标准,通过地方自评、部门联评、实地核查等划定评价等次。
2018年,济源民政系统立足于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断提高救助保障标准,完善各项救助制度,加强对救助工作监督,提升救助管理水平,有效落实各项救助政策,确保困难群体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截止到2018年10月,济源共有城乡居民低保对象12902户17917人,2018年11月起济源率先在全省实行城乡低保一体化,城乡低保标准统一,截止到12月,共有居民低保对象3910户、7447人,全年发放低保资金4157.5万元;共有特困供养对象1132人,全年共发放特困供养资金971.7万元;全年共资助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28018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助金额267.2万元,共有9192人享受了城乡居民住院报销,发放医疗救助款1059.5万元,合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1325.8万元;全年共临时救助544人次,发放资金57.3万元。
来源:济源新闻传媒中心
记者: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