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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民政局 关于做好2023年度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19



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各社会组织: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和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推进社会组织年检(年报)系统地方应用的通知》(民社管函〔2023〕2号)等有关要求,现对示范区社会组织实施2023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凡在2023年6月30日前登记的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应参加2023年度年检。

二、年检时间

2024年3月20日至6月30日,到期系统自动关闭。

三、年检方式及流程

(一)网上填报

1.在线注册。未注册的社会组织登录民政一体化平台(https://zwfw.mca.gov.cn),按照附件《民政一体化平台注册指南》进行注册。

2.填报资料。已注册的社会组织在民政一体化平台(https://zwfw.mca.gov.cn),根据社会组织类型,分别访问“法人服务-社会团体-社会团体年检年报”、“法人服务-民办非企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年报”,即可登录社会组织年检(年报)系统填写《2023年度报告书》。

注意:在线填报时请逐项逐页按顺序填写表单,不得跳项跳页。年报的“基本信息”栏目中的数据信息与“机构建设情况”和“业务活动情况”两个表存在前后逻辑关联。“会计报表”栏目中的各个会计项目需要手动输入数字,不能粘贴,各个项目填完整后,系统会自动生成“合计”数据。每填完一页后需点击“保存”,再进行下一页,填报完成点击“提交”。

(二)材料接收及打印

管理机关接收材料后,社会组织登录民政一体化平台,双面打印2份《2023年度工作报告书》,由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社会组织印章;未接收材料退回的,社会组织需根据管理机关的修改要求重新修改完善年检报告书后,再次提交报送。

注意:材料接收后,年检表格无法修改。

(三)业务主管单位初审

有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打印版完整年检材料,业务主管单位填写初审意见并加盖公章(无业务主管单位的无需报送)。

(四)线下报送纸质年检报告书

各社会组织务于7月30日前将纸质年检材料报送示范区民政局,示范区民政局根据年检材料审核情况以及业务主管单位初审意见作出年检结论,即年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逾期未报送年检纸质材料的社会组织,将按照未参加年检处理,视为不合格。

报送材料如下:

1.《2023年度年检工作报告书》2份(注:双面打印);

2.《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

3.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1份(社会组织在接受审计时,应当将其设立的全部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财务合并进行审计);

4.有前置许可的(如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医院等)提供许可证书副本复印件。

)年检结论公告

社会组织年检结论将通过社会组织年检(年报)系统的发布功能,将年检结论发布到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gsxt/newList),请各社会组织及时关注。

四、有关要求

(一)接受年度检查是各社会组织的法定义务,各社会组织要高度重视年检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填报年检材料,自觉接受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检查。

(二)各业务主管单位要督促所主管社会组织认真准备年检材料,按时参加年检,同时做好年检的初审工作,确保应检尽检。

(三)登记管理机关将对1年或连续2年未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罚,并纳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五、注意事项

(一)各社会组织需使用最新版的谷歌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极速模式进入民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进行填报。

(二)各社会组织应当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填报,报送时间截止后,填报系统自动关闭。对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报送年度工作报告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将依法作出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处理。

(三)各社会组织发现年度工作报告书内容不完整或者有其他不符合要求情形的,在报送截止日期前可以要求进行补充或者修改。

(四)有业务主管单位的各社会组织,应当同时将年度工作报告报送业务主管单位并依法接受其监督管理。具体报送形式及材料由业务主管单位自行设定。

(五)各社会组织要专门安排熟悉信息技术的人员负责填报工作,并对年度工作报告书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因弄虚作假、数据错漏等所造成的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由填报单位自行承担。

(六)登记管理机关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要求各社会组织提交其他补充说明材料及有关文件。

年检咨询电话:0391-6669328

附件:民政一体化平台注册指南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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