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志愿服务组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志愿服务条例》《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办法(试行)》和《河南省志愿服务条例》,履行志愿服务行政管理职责,推动志愿服务制度化规范化,按照《济源示范区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抽查工作方案》要求,我局决定开展2023年济源示范区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抽查工作,规范示范区各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维护志愿服务活动参与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志愿服务活动健康有序开展。
二、抽查时间
2023年8月22日--8月31日
三、抽查对象
结合志愿服务组织年度工作报告、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数据、社会舆情监测等日常监管情况,抽查志愿服务组织(含其他组织和机构)5家(名单见附件)。
四、抽查内容
(一)志愿服务记录方面。检查志愿服务组织记录的志愿者基本信息、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评价、技能培训、表彰奖励情况是否完整准确;是否在志愿服务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志愿服务记录;是否及时按规定将纸质记录内容录入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等。重点检查志愿服务时间、志愿服务内容等是否与志愿服务活动实际情况一致;是否向志愿者发放了除必要补贴之外的报酬;是否将职务行为、有偿服务或者非公益性服务当作志愿服务进行记录与证明;是否存在假冒志愿服务名义开展营利性活动的行为。
(二)记录证明出具方面。检查志愿服务组织是否以志愿服务记录为依据,为志愿者如实出具志愿服务记录证明;是否可以通过有其记录的志愿服务信息系统进行查验等。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伪造、变造志愿服务记录证明的行为;是否以出具记录证明为由向志愿者收取费用或者开展营利性活动。
(三)社会组织按照章程开展活动情况。
五、需准备资料
受检对象需提前准备登记证书、章程原件、近两年年度工作报告、组织机构设置及志愿服务队伍职责分工情况、志愿者情况、志愿服务活动(项目)开展情况、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情况等与检查相关的材料。
六、其他事项
各相关志愿服务组织要高度重视,按要求认真准备抽检材料,全力配合示范区民政局实地抽查工作。
联系电话:示范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6669328
济源示范区民政局
2023年8月22日
附件:
济源示范区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抽查
志愿服务组织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