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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鼓励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倡议书

发布时间:2021-04-26


   为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服务乡村振兴大局,根据《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豫民〔20211号)文件的相关要求,示范区社会组织发出如下倡议:

一、精心组织,广泛参与。示范区社会组织要紧紧围绕今年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主题,层层动员,统一思想,凝心聚力,全面发动起来,组织起来,凝聚起来,万众一心,群策群力,形成乡村振兴的强大社会力量,为济源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发挥优势,主动作为。发挥社会组织自身专长和优势,在承担公共服务、提供智力支持、实施帮扶项目、协助科学决策等方面主动作为,积极参与产业发展慈善公益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等重点领域乡村振兴

三、形式多样,注重实效。示范区社会组织要响应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号召,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技术人才、资金筹集、宣传发动、捐资助学、慈善募捐、医疗救助、扶残助残等方面优势,积极通过产业投资、捐助物资、捐建设施、技术支持、开展培训、实施项目、搭建平台等方式,在助力乡村产业兴旺、建设生态宜居乡村、塑造新时代乡风文明、助推基层有效治理等方面聚合各方资源,助力乡村振兴。

四、加强领导,依法依规。示范区社会组织要高度重视乡村振兴活动,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计划,确定目标任务,认真抓好落实。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和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示范区社会组织在助力乡村振兴中的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营造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浓厚氛围。加强社会组织慈善募捐活动管理,坚持依法募捐,强化信息公开,规范募集款物使用,确保专款专用。

绵力齐聚,众志成城;行善积德,福有攸归。希望示范区社会组织迅速行动起来,发挥专业特长,积极参与到示范区乡村振兴行动中来,践行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的社会责任,用善举点燃希望,用行动播洒阳光,为促进济源示范区经济社会全面持续快速发展贡献力量。

                                                 

济源示范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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