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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示范区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的倡议书

发布时间:2021-04-23


 示范区各社会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民政部等22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的通知》和省、示范区相关部署要求,严厉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全方位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弘扬社会组织正气,现向示范区社会组织发出如下倡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严守底线红线。

示范区各社会组织要积极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积极参与摸排非法社会组织工作,自觉抵制非法社会组织,坚决不与非法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或为其活动提供便利,坚决不参与成立或加入非法社会组织,坚决不接收非法社会组织作为分支或下属机构,坚决不为非法社会组织提供账户使用等便利,坚决不为非法社会组织进行虚假宣传。

二、坚持严格自律,坚决增强抵制功能。

示范区各社会组织要认真学习党和政府关于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的一系列通知要求,吃透文件精神,层层压实责任,增强甄别意识和警惕性,同时切实加强内部自身建设,依法依规参加社会组织活动,不参加非法社会组织开展的一切活动,不为非法社会组织“站台”或“代言”,树立社会组织良好形象,弘扬社会组织正气,传播社会组织服务社会正能量。

三、加强协同配合,坚决提高防范意识。

示范区各社会组织在参加社会组织举办的活动前,应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或“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查询该组织身份的真实性、合法性,防止上当受骗。一旦发现涉嫌非法社会组织,立即向民政部门等执法部门进行投诉和举报,打击非法社会组织、维护广大群众利益。

各社会组织要搞好舆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自办的报纸、杂志、简报、宣传页等媒体,多渠道、全方位宣传社会组织查询途径,及时发布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公布的非法社会组织信息,全力营造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的浓厚氛围,共同维护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环境。

附:鉴别和举报非法社会组织方式

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机构在参与有关组织活动前,可登录民政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s://www.chinanpo.gov.cn/)”或关注“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点击“我要查询”进行查询。

社会各界如发现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可通过举报电话(0391-6669328)或举报邮箱(jysmjzz@163.com)方式进行向民政部门投诉举报。

 

济源示范区民政局

2021年4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