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管民〔2021〕7号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民政局
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局属各科室、各二级机构:
按照《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69号)的有关要求,根据《济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源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济政【2015】26号)要求,示范区民政局对2020年年底前印发的所有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济源市与焦作市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执法办法》(济民〔2018〕31号)等16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
二、对《关于进一步强化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群体救助管理的实施意见》(济民〔2017〕161号)等3件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
凡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
1.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民政局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民政局决定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021年2月7日
附件1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民政局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济源市与焦作市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执法办法》 |
济民〔2018〕31号 |
2 |
《济源市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办法(试行)》 |
济民〔2018〕43号 |
3 |
《济源市贫困重度失能残疾人集中托养方案》 |
济民〔2018〕166号 |
4 |
《济源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试行)》 |
济民〔2018〕188号 |
5 |
《济源市民政局、济源市财政局关于建立村(居)民委员会民政协理员误工补贴制度的通知》 |
济民〔2018〕189号 |
6 |
《关于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
济民〔2018〕209号 |
7 |
《关于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细则》 |
济民〔2019〕17号 |
8 |
《关于进一步规范孤儿养育工作的通知》 |
济民〔2019〕27号 |
9 |
《关于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通知》 |
济民〔2019〕28号 |
10 |
《关于印发<济源市村务公开“五化”标准>的通知》 |
济民〔2019〕62号 |
11 |
《关于提高高龄津贴标准的通知》 |
济民〔2019〕98号 |
12 |
《关于提高我市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的通知》 |
济民〔2019〕105号 |
13 |
《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 |
济民〔2019〕145号 |
14 |
《济源示范区增孝扶贫实施方案》 |
济管民〔2020〕15号 |
15 |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 |
济管民〔2020〕18号 |
16 |
《示范区特殊贫困人员“四集中”兜底保障工作方案》 |
济管民〔2020〕75号 |
附件2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民政局决定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关于进一步强化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群体救助管理的实施意见》 |
济民〔2017〕161号 |
2 |
《关于印发各涉边镇平安边界创建考评办法的通知》 |
济民〔2018〕109号 |
3 |
《关于提高2019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财政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 |
济民〔2019〕1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