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理事项名称 |
事项类别 |
申请人类别 |
需要办事人提交的申报材料清单 |
备 注 |
1 |
社会福利机构、养老机构设立审批 |
行政许可 |
法人 |
1.河南省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申请表(原件3份) |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律规定 |
2.设立申请书(原件3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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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请人、拟任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资格证明(原件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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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符合登记机关规定的机构名称、章程和管理制度,以登记机关出具的意见为准(原件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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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新建的养老机构应出具建设主管部门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利用已有房屋改扩建的要出示有资质部门出具的房屋安全质量检测报告书 (原件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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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新建和改扩建总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应提供结论为“合格”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建筑总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含)的,应经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抽查,未抽中的,应提供备案受理凭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受理凭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受理凭证》);抽中的,应提供备案受理凭证及检查合格的公告凭证(原件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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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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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服务场所的自有产权证明或者房屋租赁合同(原件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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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非公募基金登记 |
行政许可 |
个人、企业、法人 |
1.基金会设立申请书(原件1份) |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律规定 |
2.基金会登记事项表(原件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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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基金会章程核准申请书(原件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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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注册会计师出具的申请前二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年度慈善活动支出和年度管理费用的专项审计(原件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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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理事会会议纪要(原件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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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有业务主管单位的,还应当提交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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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婚姻登记 |
行政确认 |
个人 |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律规定 |
2.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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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离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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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照片(结婚2寸合影3张,离婚个人2寸合影3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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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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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非本市户籍且长期居住我市的申办人:除以上条件外还需要提供所在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常住人口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社区常住情况及详细家庭住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