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区民政局 示范区财政局 关于提高2025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财政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02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进一步做好2025年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加快推进社会救助制度城乡统筹,经示范区管委会同意,从2025年7月1日起,提高济源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财政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提高52元,达到月人均不低于682财政补助水平达到月人均不低于341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相应提高,按不低于低保标准的1.3倍执行。

低保资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按月发放,每月10日前发放到位。原则上实行社会化发放,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通过惠民惠农资金“一卡通”直接支付到救助对象账户。对于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补助资金统一支付到供养服务机构。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民政局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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