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济源市王屋山大鲵研究所注销登记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9-11-08


 

济民〔2019124

关于同意济源市王屋山大鲵研究所注销登记的批复

济源市王屋山大鲵研究所:

你单位《济源市王屋山大鲵研究所注销登记申请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六规定,同意注销“济源市王屋山大鲵研究所”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接此批复后,你单位应在业务主管单位的指导下,做好善后事宜。同时将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和印章上缴,并做好银行账户和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照的注销工作。

此复

2019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