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民〔2019〕124号
关于同意济源市王屋山大鲵研究所注销登记的批复
济源市王屋山大鲵研究所:
你单位《济源市王屋山大鲵研究所注销登记申请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六规定,同意注销“济源市王屋山大鲵研究所”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接此批复后,你单位应在业务主管单位的指导下,做好善后事宜。同时将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和印章上缴,并做好银行账户和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照的注销工作。
此复
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