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成员 曹朝霞

发布时间:2026-05-18


职务职级:党组成员
分    工:
分管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综治办、信访科)、社会组织管理局(慈善事业促进科)、社会福利中心、工会、团委、妇委会,民政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意识形态工作;履行分管领域从严治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