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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全市养老机构已全部设立医务室,实行内设诊室备案管理

发布时间:2023-07-24




济源示范区根据《关于深化医养结合促进健康养老发展的意见》(济管卫[2021]40号)、《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济管卫[2022]25号)、《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实施诊所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济管卫[2023]5号)文件要求,“全面落实在养老机构内设诊室、卫生室、医务室、护理站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目前全市养老机构均已全部设立医务室,促进健康养老发展,更好的为老年人服务。

具体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简化医养结合机构设立流程,实行“一个窗口”办理;二是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三是不需另行设立新的法人,不需另行法人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