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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极端天气防范和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23


各镇(街道)民政所、各科室、各二级机构:

  为认真贯彻9月19日示范区防汛紧急会议精神,有效保障各类民政服务对象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现将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相关单位要克服松懈思想、侥幸心理和厌战情绪,发扬连续作战精神,坚持“生命至上、避险为要”,密切关注最新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和暴雨引发的城市内涝、山洪滑坡等次生灾害以及其他极端灾害天气,采取有力措施做好安全隐患排除和紧急避险工作,及时转移安置危险区域内的民政服务对象。
  二、各镇(街道)民政所要立即全面摸排辖区内分散特困供养对象、低保对象、散居孤儿、留守老年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及残疾人等各类民政服务对象安全隐患,重点排查住房、周边地质情况、强弱电、附近河塘、道路等,加强巡查探访,帮助做好防灾避险等工作。
  三、认真做好受灾群众社会救助工作。对受洪涝灾害影响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受灾群众,要简化优化救助程序,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低保和特困供养范围,并加大临时救助力度。
  四、强化值班值守。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应急值守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如遇紧急情况,要果断处置,消除隐患,并立即上报属地政府和民政部门,确保信息畅通,积极做好部门应急响应和应对工作。
  示范区民政局
  2021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