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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济源市民政局“保健”市场乱象整治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07


局属各相关单位、各镇(街道)民政所、各养老机构:

现将《济源市民政局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9123

 

济源市民政局“保健”市场乱象整治

百日行动方案

为规范保健品市场经营秩序,治理保健品乱象,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确保人民群众消费安全,根据济源市“保健”市场乱象整治百日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工作联席会议要求,结合民政局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四个最严”为统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我市“百日行动”工作决策部署,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高度,加强保健市场监管,着力解决当前保健市场突出问题,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确保人民群众消费安全,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坚决打赢“百日行动”攻坚战。

二、时间安排和工作重点

(一)时间安排

201918日至418日。

(二)重点场所

各养老机构、涉老社会组织、慈善超市、农村老年人集中活动场所。

(三)工作重点

坚决杜绝在各老年人集聚场所以“保健”为名开展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三、任务分工

(一)老龄办负责社会办养老机构“百日行动”工作的宣传及开展情况督导;

(二)社会事务和社会救助科负责社会福利院和公办养老机构“百日行动”工作的宣传及开展情况督导;

(三)民间组织管理局负责各涉老社会组织“百日行动”工作的宣传及开展情况督导;

(四)慈善总会负责各镇慈善超市“百日行动”工作的宣传及开展情况督导;

(五)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负责协助各镇、街道民政所所在辖区内村(居)委会、社区开展“百日行动”工作的宣传及开展情况督导。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及排查阶段(18日至113日)

在各自工作职责范围内广泛宣传动员,采取发放宣传资料、约谈经营者等方式,加强对“百日行动”的集中宣传,提高对“保健”市场违法营销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最大限度拓展信息来源。

(二)集中整治阶段(114日至418日)

在全面摸排的基础上,针对重点区域集中开展监督检查。采取现场检查等方式,加大实地监督,发现涉嫌违法的,迅速取证并采取相应措施。

(三)总结提升阶段(4月下旬)

根据济源市“保健”市场整治百日行动工作联席会议工作安排,对“百日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明确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保健”市场乱象是长期存在的顽疾,社会反响强烈,广大人民群众深恶痛绝。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百日行动”工作抓紧抓好。

附件:济源市民政局“保健”市场乱象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济源市民政局

“保健”市场乱象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

  沛(党组成员、老龄办主任)

成员

李向阳(社会事务和社会救助科科长)

  彪(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

郭艳军(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科长)

商永莉(慈善总会办公室主任)

李文中(老龄办负责人兼“百日行动”联络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