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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高2019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财政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2-22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民政所、财政所、扶贫办:

为做好2019年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圆满完成省重点民生实事,根据《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扶贫办关于提高2019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财政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豫民文〔201917号)精神,拟提高我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财政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201911日起,将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49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20元,月人均补助水平由每人每月262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75元。从11日起,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8112元。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依据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和服务需求分为全自理标准、半自理标准和全护理标准三档,分别参照我市各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6%15%35%确定。

济源市民政局    济源市财政局   济源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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