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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济源市民政局火灾警示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12


局属各单位、各相关科室:

现将《济源市民政局火灾警示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1858

济源市民政局火灾警示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

 

为深刻吸取平顶山“5.2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按照市防火安全委员会统一部署,决定今年5月在全市民政系统开展火灾警示宣传教育月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关注消防安全、防范电气火灾”为主题,以整治电动车违规存放和充电、违规搭建彩钢板房、楼道内违规堆放杂物、敞开常闭式防火门等不良行为为重点,集中开展针对性、警示性的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全市民政系统火灾防控水平,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活动内容

1、组织电气火灾防范专题培训。各民政服务机构要在本单位组织一次有针对性的消防培训,开展好火灾警示宣传提示。要针对单位电气火灾特点,邀请电力部门专家,讲授电气火灾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疏散逃生知识等内容,提升电气火灾防范能力。

2开展“体验生命通道”行动。各民政服务机构要围绕“畅通生命通道”主题,结合工作生活场所组织职工和服务对象开展一次生命通道体验活动,让职工和服务对象了解疏散通道状况,掌握应急逃生能力。各民政服务机构要开展自查活动,对占用堵塞建筑周边消防通道,锁闭堵塞建筑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防烟楼梯间的防火门未保持关闭状态等典型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并建立起长效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同时教育工作人员及服务对象,不得占用堵塞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做出其他妨碍安全疏散的消防违法行为。生命通道体验(消防疏散演练)活动要在本周五(511日)12点前完成,各单位要将开展情况及现场图片报送至局112室。

3、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演练活动。各民政服务机构要根据单位实际,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知识宣传教育活动。要利用宣传版面、电子屏、横幅、微信群等形式宣传消防法律常识和消防安全知识。要通过组织观看消防安全知识宣传片、组织消防安全知识测试等多种形式,使全体干部职工在参与中学习消防安全知识、认识火灾、学会逃生。

4、切实加强隐患排查力度。民政服务机构要主动邀请消防、安监、电力等部门对本单位进行一次认真细致的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按照安全生产闭合管理机制及时整改销号。消防安全排查工作要在本周五(511日)12点前完成,各单位要将开展情况及问题台账报送至局112室。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面发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扎实推动和落实好火灾警示月活动。

(二)突出重点,精准宣传。各单位、相关科室要认真分析近年来火灾事故特别是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剖析火灾原因,把握火灾规律,坚持以案说法,开展宣传警示。要结合工作实际,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工作、贴近生活,统筹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积极配合上级和相关部门,不断扩大消防宣传教育覆盖面,推进宣传教育的深入开展,营造浓厚的火灾警示宣传氛围,大力提升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整体水平。

()强化检查,整改隐患。各单位、相关科室要充分利用此次活动机会,加强民政服务机构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能当场整改的要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措施,并建立台账,限期整改。局分管领导要适时到各单位进行督查。对存在问题突出、整改隐患不力等造成重大消防安全隐患或发生火灾事故的,要严肃责任追究。

各单位要注意收集报送活动期间的图片、声像、文字资料,及时上报活动开展情况,加强宣传报道。各单位活动方案和工作总结,请分别于510日、531日前报局办公室11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