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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汛期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29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625日-26日,我市普降中雨,局部大到暴雨,截至2612时,降水量位居全省之首。根据气象部门预测,我市今年汛期(6-8月)降水量300-400毫米,较常年同期(302.6毫米)正常偏多;气温26.0-27.0℃,较常年同期(26.2)正常略偏高;由于降水时空分布不均,盛夏有可能出现短时暴雨、局地洪涝或内涝,易引发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防汛形势严峻,为加强全市汛期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救灾责任

各镇、街道要全面进入迎战状态,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及时修订完善预案,切实加强对辖区内防汛救灾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根据雨情、水情、汛情变化情况,统筹考虑,科学调度,适时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灾情发生后,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一线,靠前指挥,指导协调解决好抗灾救灾工作中的困难和突出问题,做到措施层层细化,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压实,保证应急抢险、群众转移安置、灾后重建等工作有序进行。

二、切实加强物资储备和隐患排查,做好防范应对

要加强救灾物资储备工作,特别是水、食品等生活必需品,做到品种齐全、数量充足、方便实用,确保灾害发生后的第一时间救灾物资落实到位,受灾人员基本生活得到有效救助。针对易发灾害可能带来的威胁,联合相关部门集中开展全面、系统的灾害综合风险排查工作,重点排查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院、敬老院、危房险窑、旅游景点、在建工程、低洼地带、地质灾害隐患点、避灾场所、河道、防洪工程等场所和重要设施存在的灾害隐患,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对排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立即采取果断措施抓紧整改,消除隐患,严防发生各类次生灾害,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

三、切实加强监测预警,做好灾情管理

要密切关注雨情、水情、汛情的变化,密切关注和转发气象、民政部门发布的灾害预警信息,制定严密的防范措施,做好各项救灾工作准备。灾情发生后,要主动协调本级民政、水利、农业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和灾情会商机制,确保灾情信息上报和发布一致。灾情信息要突出雨情、水情、灾情和救灾工作内容,要包含受灾人员紧急转移安置情况、需紧急救助人口情况,民房、农作物、水利、交通等基础设施损失情况以及因灾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情况等重点内容,同时附反映灾害情况和救灾工作的照片(不少于3张)。

四、切实加强应急值守,严明工作纪律

要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始终把群众生命安全和基本生活保障放到首要位置。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进一步强化灾情信息报告制度,强化灾情的统计与核查,严格按照《自然灾害统计制度》要求,落实专人负责。加强镇、村两级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核实信息员调整情况,在“国家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完善信息员各类信息,做好新调整到位信息员的业务培训。要严明工作纪律,对汛期擅自离岗、空岗,灾情、救灾工作等各类信息报送不及时、不准确,误报、漏报、迟报、瞒报等,造成工作贻误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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