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公开稿)
按照示范区党工委统一部署,2025年10月30日至12月30日,示范区党工委第四巡察组对济源示范区民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6年2月4日,示范区党工委第四巡察组向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建议。民政局党组按照巡察整改要求,成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落实、推动各项工作、完善制度机制”的原则,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
(一)成立领导小组。巡察反馈意见下发后,局党组第一时间扛起整改主体责任,迅速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局巡察整改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日常统筹、资料汇总、进度督办、对接联络等工作,构建“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科室直接抓、层层抓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为全面高效推进整改筑牢组织根基。
(二)召开专题会议。先后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巡察整改专题部署会、整改工作推进会,专题传达学习示范区党工委巡察反馈意见、巡察工作相关纪律要求,深刻剖析巡察指出问题产生的根源,逐条认领问题、深刻反思不足。班子成员结合分管领域工作,对照反馈问题主动对标对表,深入查摆履职短板,统一全局思想认识,凝聚上下联动、同向发力抓整改的思想共识与行动合力。
(三)细化推进落实。结合民政工作实际,逐条梳理巡察反馈33个具体问题,逐项研究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细化整改内容、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实行挂图作战、销号管理。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统一,既聚焦具体问题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又深挖问题背后制度漏洞、管理短板和作风弱项,同步健全制度、规范流程、堵塞漏洞。经过集中整改推进,全局干部职工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责任意识显著增强,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更加有力,项目管理、资金使用、内控管理、基层党建等重点领域管理持续规范,养老服务、社会救助、殡葬管理、社会组织监管等民政主责主业短板有效补齐,群众急难愁盼民生问题加快解决,巡察整改阶段性成效全面显现,有力推动民政系统作风转变和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巡察组反馈的4个方面15类33个具体问题,已整改完毕23个,需要长期坚持17个,未完成10个,整改率为70%。制定整改措施99个,截至2026年6月,已完成整改措施90个,未完成措施9个,完成率91%。督促健全完善管理制度4项。巡察移交0 件问题线索;针对移交的3件信访事项,均已建立台账、专人督办,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通过整改,共完善制度4项,追缴资金0.41万元,书面检讨4人。
(一)关于“整改工作不扎实,长效机制不健全”方面
1. 针对“边改边犯”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4月16日,召开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已向相关镇、街道下达整改通知10份。柿槟老年公寓现6名护理员均已持护理证,曲阳湖老年公寓(531点)消防室更换2名持有中级操作员证工作人员,坡头敬老院已关停。二是已拟定养老护理员技能提升培训方案,按时间节点组织护理员分批开展培训,6月26日已组织第一批护理员开展培训。同时,各养老机构均已配备2名及以上消防持证人员。三是养老机构人员资质常态化排查复核已完成,4月17日至22日完成全域机构全覆盖核查,目前,全市22家养老机构护理员持证率已达80%,完成省厅2026年底护理员持证率达到70%的目标。
2. 针对“整改不彻底”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智慧养老平台“街道社区级子系统”3月份经过专家验收仍未通过,已督促厂家继续完善功能,6月底设备与系统已对接完成。二是7 月 28 日上午,民政局抽调 5 名专家对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服务平台组织验收,系统满足具备使用条件。三是深圳市飞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完成系统与济源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对接,并对 2 名工作人员开展实操培训,平台进入试运营阶段。
3. 针对“整改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台账建立到位。已对全区依法登记的188家社会团体全面摸排,建立《社会团体换届工作动态台账》,明确临近换届社团的上次换届时间、本届任期届满时间、下一届应换届时间及负责人任职期限。二是提前提醒常态化。2026年1月以来,向到期未换届和负责人超龄社会团体及所属业务主管单位发送《责令整改通知书》23份,通过社团微信群、电话逐一提醒,累计25次。三是年检与日常检查联动。在2025年度年检工作中,将换届情况作为年检必查内容,对未按期换届的社团暂缓年检并下达整改通知。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对临近换届的社团进行现场指导,协调业务主管单位共同督促。四是针对日间照料中心运营问题,4月16日,民政局组织召开养老领域工作推进会,安排将由愚公集团运营的70个日间照料中心移交玉川集团运营,4月30日双方已签订移交协议;其余29个日间照料中心由各街道负责运营。指导玉川集团制定运营方案,在社区提供助餐、家政服务,打造“合秀到家”服务品牌。3月份组织对玉泉街道4处、北海街道2处日间照料中心进行抽查,均开门服务。
(二)关于“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工作有差距,推进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有短板”方面
1. 针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要求不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巡察组发现的66个问题进行督导,已全面整改完成;同时制定养老机构检查事项“一张表”,联合住建、卫健、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组建2个专项检查组,4月17日-22日对22家养老机构全覆盖检查,评定黄色等级机构9家、蓝色等级13家,落实分类差异化监管。二是4月16日,民政局组织召开养老领域工作推进会,已督促各镇、街道指导辖区养老机构参加培训考证工作。三是印发《济源示范区养老服务机构包保联系制度》,民政局由5个班子成员带队分包各机构,定期对养老机构进行暗访,发现问题及时督导整改、清零销号。四是落实老年人综合评估工作,目前已对全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进行能力综合评估工作,已评定4193名中度失能、3930名重度失能、3605名完全失能。五是养老服务补贴、护理补贴已纳入财政预算,财政局已预算188.6万元。拟定《特殊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和养老护理补贴管理办法》初稿,目前正征求财政局及各镇、街道意见,文件正式印发后全面落实两项补贴政策。
2. 针对“老年助餐工作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4月14日,发改统计局已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水电气热价格优惠政策的通知》,助餐点水电气暖落实居民价格正在实施中,61家助餐点已落实水电气热居民价格。二是4月16日组织召开养老领域工作推进会,已督促各镇、街道指导辖区老年助餐点配备适老化设施和统一标识,与市场监管部门共同检查指导落实食品安全相关要求,目前各老年助餐点均已备适老化设施和统一标识。三是省民政厅计划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老年助餐服务规范健康安全持续发展的通知》,待省厅文件印发后,根据文件要求,对已拟定的助餐点退出机制初稿进行修改。四是对巡察指出的10家助餐点进行实地督导,完善适老化设施,已对补贴资金采购的设施喷绘“福利彩票资助”标识,指导食品留样标准,提升助餐服务质量。五是已拟定《济源示范区老年助餐设施建设补助实施细则》初稿,目前正征求财政局及各镇、街道意见。2026年新建助餐点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落实补助政策。
3. 针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乏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主动对接房地产企业接收养老服务设施,已接收新建小区配建的养老服务设施16处,面积4357.31平方米,其余小区正在分批办理。二是积极加大招商力度,目前,建业城东区已实现正常运营,朝阳名居正在装修,6处正在加快办理运营签约手续,剩余8处正在公开招商。三是对已运营的建业城东养老服务设施进行检查,运营方提供合同约定的相关服务,为小区群众提供了便捷服务。四是4月16日,民政局组织召开养老领域工作推进会,督促各镇完善农村幸福院运营管理制度,明确开放值守、日常管护等要求。五是组织对五龙口镇山口村、西正村,梨林镇西湖村3处农村幸福院进行抽查,梨林镇西湖村向老年人提供了文化娱乐服务,五龙口镇2处未开放,下达整改函1份,限期整改,截至目前,西湖村农村幸福院已开放,山口村、西正村计划退出。六是拟定《济源示范区农村幸福院退出管理办法》,正征求各镇意见,建立幸福院有序退出机制,盘活闲置场地,逐步规范运营管理。
4. 针对“社会事务、社会治理工作不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了18条道路(含虎岭锦绣城小区前道路)的专家论证,并经局党组研究通过,目前已征求24个相关单位意见,正在征求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人大工委、政协工委市级领导的个人意见,反馈意见汇总后,报请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二是联合各街道、经开区等单位,对辖区道路街巷开展常态化巡查,重点核查有路无名、重名同音等问题,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三是全面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我局于2026年3月启动了新一轮“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对排查出的47家连续两年及以上未参加年检、未开展活动、无法取得联系的社会组织进行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四是提高“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比例。明确2026年度抽查比例不低于社会组织总数的4%的要求。待本年度抽查对象的随机抽取和检查人员匹配工作开始后,计划抽取的30家社会组织(占总数458家的6.55%)。抽取结果将通过示范区民政局官网统一公示。五是通过与财政部门沟通,已采用福彩公益金对15家公益慈善社会组织进行了抽查审计,目前审计结果已对各组织反馈,要求建立台账进行整改,并按照时间节点报送整改报告。六是起草《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公墓(含城镇公益性公墓)及农村公益性墓地规范化建设管理的通知》,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开展常态化实地核查,督促乡镇限期完成平整整治,目前多数问题已完成整改,剩余问题正稳步推进。七是深化宣传引导工作,在清明节前通过村级广播、宣传栏、微信公众号、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大力倡导移风易俗,让群众养成遵守条例明确的不立坟头、不在耕地、林地、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水库以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等禁止区域建造坟墓的自觉理念。八是4月16日召开殡葬领域专题推进会,并传达学习《殡葬管理条例》,对反馈的散埋乱葬问题点位,压实属地责任,同步召开全市民政系统贯彻《殡葬管理条例》法规政策培训会,要求各镇(街道)和村(社区)6月底前实现培训全覆盖,加强绿色殡葬理念,目前已培训1060人次。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措施不严,管党治党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方面
1. 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为破解“效能衰减”“上热中温下冷”的问题,局党组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已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并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风险等级(高、中、低),制定具体的防控措施,要求班子成员不仅要抓业务,更要抓分管领域的廉政建设,将责任细化分解到具体科室和个人,实现责任全覆盖。二是各科室、各中心全面排查梳理廉政风险,清单已制定,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高质量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剖析根源,压实廉政责任。三是针对廉政教育形式单一问题创新宣教模式,依托单位公众号、清廉济源平台打造线上廉政微课堂,定期推送纪法知识、警示案例短视频,利用碎片化学习提升教育频次。四是明确廉政谈话的频次和范围。制定实施细则,要求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每半年谈心谈话一次,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重点岗位人员之间,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一对一”谈心谈话,杜绝以集体会议、集中提醒替代单独谈话。五是督促下属单位“一把手”带头排查岗位廉政风险点,建立《岗位廉政风险信息一览表》,聚焦重大决策、资金使用、项目招投标等关键环节,制定具体的防控措施,实现“风险点—措施—责任”一一对应。六是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自主研学等方式,组织学习相关党纪法规,不断夯实法治理论基础,召开全系统警示教育大会,通报违纪违法事实,剖析原因,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对照案例开展以案促改,结合岗位职责深入自查自纠。
2. 针对“工程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问题较多”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闲置设施设备已作为备用,下一步为新备案养老机构安装。二是组织召开养老领域工作推进会,督促各玉川集团、各街道将日间照料中心开门服务,目前,89家(具备条件的大部分)日间照料中心已开门运营,接通电源、解决摄像头联网问题,剩余10家正逐步开放。三是统计独居老人信息,将剩余的19个可燃气体探测器、5个非接触式摔倒检测仪尽快安装;四是正在与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对接,按要求准备需提供的相关资料。同时组织工作人员学习项目管理相关制度规范,严格规范审核审批流程,强化全过程工程监管,坚决防范杜绝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等违规行为。五是核实采购物品品牌、型号、参数不符问题,严格对照政府采购网相关标准及市场调节价,邀请专业人员对采购物品价格差异进行逐一核对,详细梳理建立问题清单,评估各不符物品的差价金额,对无法退换的物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六是对重复收取的餐费开展全面核查,安排专人对相关餐费收取记录进行逐一核实、逐项核对,明确重复收取明细及金额,所有多收取的餐费足额退还到位。七是通过现场指导、定期排查等方式,督促相关单位严格遵守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切实提升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八是按照示范区纪工委监察工委第一监督检查室对市精神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问题核查结果,对相关人员予以处理。九是根据实际施工情况,将普通篮球架和异形篮球架的差价用于支付超出合同部分的施工款项,完成差价补齐工作。十是已组织科室人员认真学习了《民政局项目管理办法》。根据调查结果经局党组研究,责令时任负责人作出了深刻检查。
3. 针对“专项物品、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专项资金支出范围,不再使用精神障碍患者康复项目资金支付办公桌椅、沙发等非项目相关物品,此类办公物品费用已全部调整为由民政局其他合规经费支付,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精准投放。二是加强培训,强化人员项目资金管理水平,严格审核每一笔专项资金支出,明确审核流程、细化审核标准,从严把关支出合理性、合规性,坚决杜绝挤占、挪用、截留专项资金等违规行为,切实保障专项资金使用规范有序。三是已组织相关人员开展适老化改造资金使用及资质审查培训。四是针对7户不符合要求情况,已完成调查核实,明确系施工期间老人死亡后调整为低保边缘户。五是后续将强化资质审查,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4. 针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民政及福利中心已启动专项核查整改工作,一是对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要求,全面复盘本次采购流程,补全手续,完善管理。二是对定点供应商管理、紧急采购审批流程进行规范,优先从定点供应商名录选取供货主体,确因需求调整供应商的,严格履行审批报备程序,强化全流程合规管控,坚决杜绝同类不规范问题再次发生,相关负责人已作出书面检查。
5. 针对“内控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补全缺失的审核、签字、审批手续及相关凭证,经核实养老院床位运营补贴10.90万元为往年尾款跨年度支付,审批手续存于往年度档案,现已提交情况说明。二是加强业务人员及财务人员业务培训,重点强化基础规范、新政策法规教育,提升专业能力。三是严格执行财务相关制度和各项报销审批,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和财务收支管理,对依据不全、不合规的票据一律不予报销,确保凭证的严谨性、合规性。四是强化制度学习与刚性执行,认真组织学习物品采购相关规章制度,彻底杜绝先采购后审批的违规现象,严格恪守先审批、后采购的流程,健全岗位分权制约机制,在出入库管理环节明确设立物品采购、验收保管、领取人三个独立岗位,实行专人专责、分岗管控,通过三人相互监督、分权制衡,实现采购全流程可追溯、可核查,从制度层面堵住管理漏洞。五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派遣制度,执行修订后的《车辆管理制度》,明确所有公务用车必须在使用前完成完整、有效的审批流程,经管理人员确认后方可派车,禁止任何形式的“先用后批”或“事后补单”。六是规范文印费报销流程,明确所有文印支出必须附审批单、费用明细表须经经手人签字确认。对巡察反馈的殡葬中心文印费凭证,已补全完善相关材料,确保了手续齐全、合规。对社会事务中心多支付的0.41万元问题正在联系商家予以追缴,相关人员已做出了书面检查。七是社会事务中心已完善报废车辆相关资料,与财政局沟通协调,已完成相关报废手续。八是福利彩票中心对现有固定资产逐项核对,已完善资产台账信息,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定期盘点、规范登记的常态化管理制度。
(四)关于“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基层党组织功能发挥不充分”方面
1. 针对“党支部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发挥不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4月15日专题召开巡察“回头看”反馈党建工作问题推进会,区直工委派人列席参加,基层各党支部书记在会上对照问题剖析根源、表态发言。二是按照示范区党工委的部署和要求,制定民政系统学习计划或方案,制定2026年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实施方案,要求各支部按照方案认真贯彻落实。三是机关党委加强对学习教育相关资料、信息的审核把关,确保内容不出错,责令相关人员做出深刻的书面检查。四是2026年6月24日社会事务中心党支部已完成支部委员选举补选工作,结构优化,人选合理。五是2026年1月9日机关党委及时将巡察发现问题逐条逐项分别反馈给各支部,会上针对3个支部记录不完整的进行补充完善。4月15日,再次召开机关党建巡察交办问题整改会议,邀请区直工委领导到会指导巡察整改工作,规范“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开展流程,6月-7月份将对所有支部“三会一课”记录本进行检查。六是机关党委建立列席参加支部活动制度,督导各支部规范有序开展“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活动。
2.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对照巡察反馈的民主生活会问题,在2025年民主生活会召开时,按照示范区纪工委、示范区组织部下发的《关于开好2025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进行。一是会前认真学习研讨。党组会第一议题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等内容。二是广泛听取干部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收集到意见建议20条。三是局班子及党组成员围绕八项规定、主题教育整改、典型案例、意识形态、个人事项等维度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四是2026年2月5日,召开民政局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会上每个党组成员对照5个方面,直面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议务实深刻。会后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明确措施、时限、成效闭环管理。五是组织基层各支部重新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确保参会人数达到80%。六是2026年1月26日,机关党委印发了《关于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明确要求理论学习、查摆问题、案例剖析、会议召开、问题整改等各个环节。基层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召开后,机关党委对会议记录进行督导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规范完善,促进各支部组织生活会按要求规范有序召开。机关党委建立列席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督促指导组织生活会规范召开。七是进一步规范和落实谈心谈话制度,1月9日,机关党委制定下发《支部党员谈心谈话情况记录表》,明确谈话频次、谈话要点、记录标准;支部委员、领班子带头常态化谈心谈话,累计谈话72人次,有效沟通思想、掌握党员动态。
3. 针对“选人用人工作有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干部岗位管理工作,3月30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干部选拔和调整有关事宜,并按程序进行上报,6月25日,组织部批复,将7人原备案岗位与实际工作岗位调整一致,另1人赵飞因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同意,暂时抽调机关工作,抽调手续完备。二是党组针对机关借调局属事业单位人员较多问题,分别于2月8日、3月27日2次召开会议,按照《关于规范示范区党政机关统筹使用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指导意见(试行)》的要求,严格借调人员不超过公务员编制总数的50%,将超余人员已于4月1日前全部返回原单位。留在机关工作的1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局党组向各单位下发《民政局党组抽调人员通知单》,规范借用手续,明确借调时间。三是局属5个事业单位中有10人未在本人编制所在单位工作,目前张新才、苗建民2人编制已进行调整,其余8人因工作需要,正在逐步调整。四是根据实际工作岗位,拟平职调整干部5名,其中机关内设科室3名,事业单位2名。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对 3 名符合条件、实绩突出的事业单位人员进行科级干部提拔。五是重点对30 周岁以下年轻干部、31—40 周岁科级干部、41—50 周岁正科级干部分层分类建立台账,精准掌握年龄结构、专业特长和履职表现,安排年轻干部到重点岗位历练,成熟后及时提拔使用。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民政局党组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坚决杜绝“过关思想”“松劲心态”,持续绷紧整改落实之弦,以钉钉子精神常态化抓好后续整改巩固提升,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从严管党治党、提质增效履职、增进民生福祉的强大动力。
(一)持续压实整改责任。始终牢牢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持续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常态化落实 “一岗双责”,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定期开展“回头看”,常态化自查自纠,严防问题反弹回潮;对正在推进、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紧盯时间节点、细化推进举措、加大督办力度,倒排工期、专班推进,确保按期保质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建立长效跟踪落实机制,持续用力、久久为功,确保整改工作不松劲、不断档、不落空。
(二)从严抓好遗留问题处置。聚焦智慧养老平台验收、助餐补助标准制定、散埋乱葬长效治理、固定资产规范管理、支部委员补选、干部岗位备案调整、项目转包核查、违规资金追缴等正在整改事项,逐项细化阶段性工作计划,明确推进步骤、时间节点和保障措施。从严依规抓好问题线索后续处置、人员问责追责、资金追缴、手续完善等工作,依规依纪依法闭环处置到位,不留遗留隐患、不留监管盲区。
(三)健全长效制度机制。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围绕巡察反馈的党建工作、全面从严治党、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内控建设、民生服务、行业监管等薄弱环节,持续完善制度体系,补齐制度短板、堵塞管理漏洞。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财务内控管理、项目招投标、专项资金监管、干部管理、基层党建、行业监管等各项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刚性约束,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从根源上杜绝同类问题重复发生。
(四)强化成果转化赋能。把巡察整改与全面从严治党、干部队伍建设、作风建设、民政重点业务深度融合,持续优化养老服务供给、规范社会事务管理、夯实基层治理基础、筑牢民生保障底线。持续加强干部职工日常教育管理,常态化开展党纪学习、廉政教育、业务培训,持续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履职能力。以整改促提升、以实干促发展,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效体现到民政事业提质增效、民生服务提质升级、行业治理规范有序的实际行动上,全力推动示范区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391-6663328,邮政信箱:济源市黄河大道88号,邮政编码:459000,电子邮箱: jysmzjbgs@126.com。
中共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民政局党组
2026年7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