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569235X/2025-00037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发布机构:
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25年04月16日
标  题:
​ 关于印发《济源示范区“僵尸型”社会组织 清理退出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政策解读
关于印发《济源示范区“僵尸型”社会组织 清理退出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政策解读

关于印发《济源示范区“僵尸型”社会组织

清理退出工作指引(试行)通知

政策解读


一、《通知》的制定背景及意义

为畅通“僵尸型”社会组织退出渠道,实现“清存量、控增量、提质量”目标,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0)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1)等法律法规,结合示范区实际,现制定“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退出工作指引(试行)通过动态清理退出机制,倒逼社会组织提升服务能力和运行规范性,形成良性竞争生态,促进社会组织生态的“新陈代谢”,确保社会组织真正成为服务社会、参与治理的积极力量

二、《通知主要内容

《通知》共分三个部分:

一是界定标准

(一)主要判定指标

活动停滞组织失能功能失效信用异常

(二)评估分类  

    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联合专业社会组织、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成立评估小组,对梳理出的各类“僵尸型”社会组织的活动状况进行评估,按照评估结果进行分类清理整治。

1.整改类:具备恢复潜力但暂时停摆的组织。  

2.注销类:完全丧失功能且无存续必要的组织。

3.撤销类:不主动申请注销或无法取得联系的组织

4.合并重组类:规模偏小、业务同质化严重的社会组织。

构建“预警、整改、退出”程序

(一)动态监测与预警  

1.建立信息台账。  

2.实时预警机制。  

(二)整改激活    

(三)清理退出

简易注销、依法撤销、强制清算  

工作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机制

(二)明确工作职责

(三)落实经费保障

三、工作建议

文件印发后示范区委员会社会工作部和民政局统一协调,各业务主管单位、镇(街道),要推动工作指引全面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解读科室解读人

解读科室:社会组织管理局

解读人:赵祥云

联系电话:0391—6669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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