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569235X/2025-00027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发布机构:
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25年03月24日
标  题:
​ 《济源示范区低保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实施办法》 政策解读
《济源示范区低保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实施办法》 政策解读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低保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实施办法》加大低保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家庭的认定救助帮扶力度,进一步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结合济源实际,制定出台《济源示范区低保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订背景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困难群众需求的多样化,原有的社会救助政策体系在精准识别和帮扶低保边缘群体方面存在一定局限性。为构建更全面、更精准的社会救助格局,有必要制定专门的认定办法,对低保边缘家庭及刚性支出家庭的认定标准、程序等进行明确规范,以完善社会救助政策体系,填补制度空白。

低保边缘家庭及刚性支出家庭虽未达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面临着较大的生活压力和特殊困难,刚性支出超出家庭承受能力,通过精准认定这类困难家庭,能够确保有限的救助资源靶向投放,提高救助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切实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公平公正地实施社会救助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明确低保边缘家庭及刚性支出家庭的认定办法,能够使更多处于困境但尚未纳入低保范围的家庭得到应有的关注和支持,促进社会救助制度在不同困难群体间的公平覆盖,缩小贫富差距,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主要包括低保边缘家庭的认定条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但低于同期低保标准的 2倍,家庭人均拥有的资产总值等符合规定,如现金、存款、商业保险、有价证券等金融资产低于当地同期 3 倍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名下生活用机动车辆应符合相关车辆价格要求;名下住房符合规定;在各类企业中认缴出资额累计不超过20万元。认定程序: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申请、受理等。

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政策认定条件:未纳入低保、特困及低保边缘家庭范围;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扣除刚性支出前)低于上年度当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低保边缘家庭财产状况规定;提出申请前12个月家庭刚性支出总额占家庭总收入的比例超过60%。刚性支出范围:包括家庭成员的生活支出、医疗支出、教育支出、残疾康复支出及其他支出等项目。认定程序: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申请、受理等。

申请或退出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对象(家庭),经审核其收入、财产状况超出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人员认定条件但符合低保边缘家庭或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条件的,经本人同意后,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根据其申请资料和调查核实情况,直接转入低保边缘家庭或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程序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认定工作的责任主体经审核认定为低保边缘家庭的,不设定有效期限,实行动态管理,并开展年度复核。经审核认定为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的,有效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本《实施办法》与现行的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相互衔接、相互补充,共同构成社会救助政策体系。

三、解读科室 解读人

解读科室:社会救助科

解读人:党蕾

联系电话:0391—6686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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