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569235X/2022-00130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2年12月15日
标  题:
​ 婚姻登记办事指南
婚姻登记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结婚证、离婚证、补发婚姻证件的办理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

三、申请材料

新婚登记:1.双方身份证

          2.双方户口本

          3.四张两寸合影照片

再婚登记:1.双方身份证

          2.双方户口本

          3.三张两寸合影照片(近期三个月内)

          4.协议离婚的携带离婚证
法院判决离婚的带法院判决书(民事调解书)和法律文书生效证明;

   丧偶的带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和火化证(或派出所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

复婚登记:1.双方身份证

          2.双方户口本

          3.三张两寸合影照片(近期三个月内)

          4.双方离婚证

离婚登记:1.双方身份证

          2.双方户口本

          3.双方结婚证

          4.《自愿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5.双方每人两张两寸单人照片(近三个月内)

补领结婚登记:1.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原件(身份证、户口本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居民身份证号码应当与原始档案一致)

               2.双方旧结婚证原件

               3.三张两寸合影照片(近期三个月内)

四、办理时限

承诺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五、办理流程

婚姻登记当事人登录“全国婚姻登记预约服务平台”(https://hygl.mca.gov.cn)或识别下图二维码按要求填写信息完成网上预约,并截图保存预约码。

结婚登记:申请人向婚姻登记处办理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对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符合条件的当场予以受理,当场出具结婚证。

离婚登记:双方自愿离婚的,按照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程序办理。双方携带所需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初审无误后,受理。次日起三十日内为冷静期,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到婚姻登记处撤回申请。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限届满的日期),双方持规定的证件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逾期未办理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六、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办理地址、咨询电话

地址:济源市黄河大道88号民政局一楼分大厅

联系电话:0391-666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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