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豫政〔2019〕22 号)、《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政府部门“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2版)》(济双随机办〔2022〕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和相关业务需求,现制定《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民政局“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现予印发并公布,请各相关单位贯彻落实。
附件: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民政局“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2年)
2022年6月3日
附件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民政局“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2年)
序号 | 抽查事项名称 | 抽查依据 | 抽查对象 | 检查主体 | 抽查比例 | 检查方式 |
1 | 社会团体监督检查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二十八条 | 社会团体 | 民政局 | 4% | 随机抽查 |
2 | 民办非企业监督检查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令第251号)第十九条、二十四条、二十五条、二十七条。 | 民办非企业单位 | 民政局 | 4% | 随机抽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