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民政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济民许销字〔2026〕第005号
济源市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
你(单位)于 2026年6月8日提出的济源市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注销登记申请,本机关已于2026年6月8日受理。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注销登记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本机关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社会团体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办理注销登记,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业务主管单位的审查文件和清算报告书。登记管理机关准予注销登记的,发给注销证明文件,收缴该社会团体的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济源市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注销登记行政许可。
请你(单位)于2026年6月15日前持本决定,到济源市民之家综合窗口领取注销登记批复文件。
2026年6月10日
豫公网安备:
4190010241093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