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民政局行政许可变更决定书
济民许变字〔2026〕第009号
济源市摄影家协会:
你(单位)于 2026年5月6日提出的济源市摄影家协会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申请,本机关已于2026年5月6日受理。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变更登记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本机关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现决定对你(单位)已取得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作如下变更:
济源市摄影家协会法定代表人由“卢国玉”变更为“朱良缘”。
请于2026年5月15日前持本决定和原行政许可决定书及相关行政许可证件,到济源市民之家综合窗口办理有关手续。
2026年5月9日
豫公网安备:
4190010241093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