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569235X/2025-00007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机关:
民政局
发文字号:
济管民〔2025〕4号
标  题: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民政局关于调整惠民殡葬政策的通知(暂行)
成文日期:
2025-01-09
发布日期:
2025-01-10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民政局关于调整惠民殡葬政策的通知(暂行)



各镇(街道),示范区殡葬服务中心:

为深化殡葬改革,规范殡葬服务收费,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办201918号)和《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强和改进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八条措施的通知》(豫民文〔2024〕192号)文件要求,示范区管委会已研究同意,决定对示范区惠民殡葬政策惠民范围、惠民项目标准进行调整。同时,立即启动殡葬服务项目政府定价和指导价价格调整,设立半年过渡期。现将过渡期内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济源示范区殡葬服务中心办理殡仪服务及火化事宜的下列人员减免殡葬基本服务费:

(一)户籍在济源示范区的城乡居民;

  (二)济源示范区各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学生,外来务工常住人员;

(三)驻济部队现役军人;

(四)济源示范区公办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人员;

(五)无名、无主遗体。

  二、惠民项目

每具遗体火化减免1200元,具体惠民项目如下:

(一)遗体接运(含抬尸、消毒)200元;

(二)遗体火化280元;

(三)遗体存放(4天内)320元;

(四)骨灰寄存(每年)120元;

(五)可降解骨灰盒280元。

三、办理程序

遗体火化后,由丧事承办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逝者有效死亡证明、户籍证明和身份证,到殡葬服务中心业务室办理相关手续,殡葬服务中心在结算费用时直接减免惠民殡葬项目费用。单项超出减免标准部分和另行选定的其他服务项目费用,不予减免。

本通知自2025年1月10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5年7月10日。有效期内如遇上级政策调整,则按相关规定执行。

202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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