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服务对象属于弱势群体,自救逃生能力弱,安全管理责任重大。建立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筑牢安全防线的关键举措,有利于实现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民政部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压实安全责任、筑牢机构安全底线,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建立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通知》(豫民文〔2026〕72号)精神,拟定了《济源示范区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实施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具体事项如下:
一、公开征求意见时间: 2026年5月11日 至 2026年5月15日
二、意见反馈途径:
1.电子邮箱:jyetflk2024@126.com;
2.联系电话:0391-6663853。
济源示范区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
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实施方案
(意见征求稿)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以防范化解儿童福利领域各类安全风险为核心,建立健全全员参与、渠道畅通、奖惩分明的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推动安全管理关口前移,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全力守护儿童安全健康成长。
(二)工作目标
在示范区全域儿童福利机构,全面构建“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奖励”的安全隐患治理体系,破除隐患不报、迟报、瞒报问题,调动全体从业人员及相关人员参与安全管理的积极性,实现隐患排查全覆盖、整改落实全闭环、奖励激励全规范,筑牢机构安全防护底线。
(三)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济源示范区范围内所有儿童福利机构,覆盖机构全体工作人员(含正式职工、合同工、劳务派遣人员、临聘人员、安保及食堂从业人员);同时鼓励入住儿童、陪护人员、志愿者、实习人员、儿童监护人及社会各界人士参与事故隐患报告。
(四)基本原则
部门监管、机构主责:示范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指导、监督考核,各儿童福利机构具体落实隐患受理、核查、整改、奖励各项工作。
全员参与、群防群治:畅通各类报告渠道,鼓励全员主动排查、如实报告,营造人人关注安全、参与安全的工作氛围。
分级处置、闭环管理:按照隐患风险等级分级核查、限期整改、验收销号,全程留痕、闭环管控。
实名鼓励、严格保密:优先倡导实名报告,严格保护报告人个人信息,严禁任何形式的打击报复。
依规奖励、权责明晰:对有效报告隐患人员依规给予奖励,对瞒报、漏报、整改不力行为严肃追责问责。
二、重点报告事故隐患范围
(一)人的不安全行为。主要包括但不限于:1.特种作业人员(消防、安保、餐饮、特种设备操作等)无证上岗、资质过期、人证不符;2.违规操作用电、用火、用气设备,私拉乱接电线、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3.儿童护理、照料、医护流程不规范,存在儿童脱管、磕碰、烫伤、坠床、欺凌等风险;4.工作人员值班值守脱岗、漏岗、离岗,私自关闭监控、报警、消防防护设施;5.儿童出现自伤自残、擅自离院、携带危险物品等不安全行为。
(二)设施设备不安全状态。主要包括但不限于:1.消防设施、器材损坏、过期未检修,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堵塞、占用;2.电气线路老化、破损,燃气管道、阀门泄漏,供暖、供水设备故障;3.房屋墙体、地面、门窗、护栏、扶手松动破损,儿童游乐、康复设施老化故障;4.监控、应急照明、无障碍设施失灵、损坏,应急物资短缺、过期失效;5.电梯等特种设备未定期维保、带病运行。
(三)环境不安全因素。主要包括但不限于:1.机构房屋存在危房、结构破损、消防验收不合格等安全隐患;2.食品采购、储存、加工、消毒不符合安全标准,存在变质、过期食材;3.医疗废弃物处置不规范,卫生消杀不到位,存在传染病传播风险;4.施工改造、动火作业等危险作业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5.儿童生活、活动区域地面湿滑、光线不足,存在安全防护漏洞。
(四)安全管理缺陷漏洞。主要包括但不限于:1.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不健全、不落实,未定期开展应急演练;2.日常安全巡查流于形式,隐患整改拖延、敷衍、不彻底;3.安全管理责任未层层压实,岗位安全职责不明确;4.第三方外包服务(施工、配餐、维保等)无资质、管理不规范;5.安全培训不到位,工作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能力薄弱。
三、隐患报告渠道及流程
(一)报告渠道
机构内部渠道;各儿童福利机构设立隐患报告专用电话、举报信箱、线上报备端口,明确内部受理部门及责任人;紧急隐患可直接向机构负责人口头报告。
民政监管渠道:对机构未受理、未整改或整改不力的隐患,可向示范区民政局儿童福利科举报,举报电话:0391-6663853,举报邮箱:jyetflk2024@126.com,来信地址:济源示范区民政局儿童福利科。
(二)报告流程
1.隐患上报:报告人可采取口头、书面、线上、匿名等方式,详细说明隐患具体位置、问题详情、风险程度,可附照片、视频佐证。
2.受理登记:机构受理部门接到报告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登记,建立隐患整改台账。
3.分级核查:一般隐患2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较大、重大隐患1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重大隐患同步上报示范区民政局。
4.整改落实:核查属实后,立即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完成时限,限期整改到位;紧急隐患立即停工、停用整改。
5.验收销号:整改完成后,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予以销号,不合格继续整改,直至隐患消除。
四、奖励标准及实施
(一)奖励标准
根据隐患风险等级、危害程度及避免损失情况,实行分级奖励:
1.一般隐患:风险较低、易整改,核实整改后,给予20-50元现金奖励,予以内部通报表扬;
2.较大隐患:可能造成人员受伤、财产损失,核实整改后,给予50-100元现金奖励,予以全院通报表扬、绩效加分;
3.重大隐患:可能导致群死群伤、重大财产损失及恶劣社会影响,核实整改后,给予100-200元现金奖励,评优评先、岗位晋升优先考虑。
(二)奖励实施
1.隐患整改验收合格后,由机构提出奖励意见,公示无异议后15个工作日内发放奖励资金;
2.多人报告同一隐患,奖励首位有效报告人或由报告人协商分配,同一隐患不重复奖励;
3.奖励资金纳入各机构年度经费预算,严禁挤占、挪用儿童生活补助、福彩公益金等专项资金。
(三)不予奖励情形
1.隐患属于岗位职责范围内日常排查事项,或已纳入整改计划的;
2.报告内容虚假、恶意诬告陷害他人的;
3.伪造隐患信息骗取奖励的;
4.报告人为隐患直接责任人,未主动整改、隐瞒不报的。
五、监督管理与责任追究
1.严格保护报告人隐私,对泄露报告人信息、打击报复报告人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2.各儿童福利机构未按要求落实报告奖励机制、隐患整改不力的,由示范区民政局约谈通报、挂牌督办,并与机构等级评定、资金补助挂钩;
3.工作人员瞒报、迟报、漏报隐患引发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六、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各机构要成立安全管理工作专班,明确专人负责隐患报告奖励工作,确保机制落地见效;
2.强化宣传引导。全面宣传方案内容,开展全员培训,提升工作人员隐患识别和报告能力;
3.强化督导检查。示范区民政局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将机制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
4.强化台账管理。规范做好隐患报告、核查、整改、奖励全流程资料归档,按时报送工作台账。
七、附则
1.本方案由济源示范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2.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
济源示范区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
事故隐患内部报告表
报告人信息 | 姓名 | 所在科室/岗位 | 联系方式 | 是否实名 |
隐患信息 | 报告时间 | 隐患位置及描述 | 隐患类别 | 风险等级预估 |
受理信息 | 受理人 | 受理时间 | 核查人 | 核查结果 |
整改信息 | 整改责任人 | 整改时限 | 整改完成情况 | 验收情况 |
奖励建议 | 奖励金(元) | 奖励方式 | 审批人签字 | 报告人签字 |
豫公网安备:
4190010241093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