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做好2026年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更好地体现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心关爱,将改革成果惠及困难群众,根据省政府常务会第80次会议精神,我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就提高2026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财政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拟定了《关于提高2026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财政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具体事项如下:
一、公开征求意见时间: 2026年6月8日 至 2026年6月12日
二、意见反馈途径:
1.电子邮箱:jyshdb@sina.com;
2.联系电话:0391-6686113。
关于提高2026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财政补助水平
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做好2026年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更好地体现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心关爱,将改革成果惠及困难群众,根据《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26年河南工作要点的通知》(豫民文〔2026〕34号)有关要求,经示范区管委会同意,从2026年7月1日起,提高济源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财政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提高58元,达到月人均不低于740元,财政补助水平达到月人均不低于370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相应提高,按不低于低保标准的1.3倍执行。
低保资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按月发放,每月10日前发放到位。原则上实行社会化发放,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通过惠民惠农资金“一卡通”直接支付到救助对象账户。对于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补助资金统一支付到供养服务机构。
豫公网安备:
4190010241093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