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569235X/2021-00024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发布机构:
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21年03月11日
标  题:
​ 示范区民政局“十四五”工作规划
示范区民政局“十四五”工作规划

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为推动民政事业在“十四五”时期持续履行好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不断增进民生福祉,助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根据省、示范区相关部门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思路

“十四五”时期,是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是实现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济源出重彩奋斗目标的关键时期。民政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并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结合起来,加深理解,融汇贯通,准确把握新时代民政工作的正确方向,努力谱写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全面落实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第十八次全省民政会议精神和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部署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职责,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创新,努力开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十四五”期间,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必须准确把握以下5个方面:

一是准确把握新时代民政工作的政治意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这是对民政工作重大政治意义的生动阐释。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民政工作就是为党争取民心、巩固执政基础的重要工作,是党执政的重要内容。要从政治高度审视民政工作,充分认识做好民政工作关系民生改善和社会公平正义,关系民心向背和党的执政根基,关系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进一步提升站位,着眼大局,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把新时代民政工作抓紧抓好。

二是准确把握新时代民政工作的根本遵循。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进一步明确了民政工作“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这既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为推进新时代民政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要树牢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认真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始终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切实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位置,着力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是准确把握新时代民政工作的职责定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政部门要履行好“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的职责,民政工作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直接关系基本民生保障,关系基层和谐稳定。要充分发挥民政工作在社会建设大局中的作用,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职责,守住基本民生底线,不断提高社会治理和服务水平,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四是准确把握新时代民政工作的主攻方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这“三个聚焦”是对民政系统关心困难群体、回应民生需求、服务国家战略提出的明确指向,也是新时代民政工作的着力点。要把民政工作重点集中到“三个聚焦”上,进一步优化调整工作布局,精准发力,持续用力,更好地服务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工作大局,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全面建成小康路上不落一人、不漏一户,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五是准确把握新时代民政工作的根本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民政工作的领导,增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推动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这是对民政工作领导责任、领导思路、领导重点的明确指示,是对民政系统的政治要求,也是做好新时代民政工作的根本保障。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民政工作摆上更加重要位置,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民政部门要恪尽职守,担当作为,扎实工作,确保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在民政领域全面落实。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把理论武装放在首位。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牢牢把握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政治方向。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大力弘扬民政系统为民爱民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保障好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的基本权益。

(三)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认真履行职责,科学民主决策,提升工作水平,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四)坚持深化改革创新。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着力解决制约民政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激发民政工作动力活力。

(五)坚持夯实基层基础。持续加强和改进基层民政工作,配齐配强基层民政工作力量,真正把重心放在基层,把政策落实到基层,把责任延伸到基层,确保各项政策措施不折不扣落实。

(六)坚持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建立完善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形成全社会推动民政事业发展的强大合力。

    四、发展目标

 到2025年,济源基本民生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显著提高,基本社会服务供给更加高效,民政事业法治化、信息化、标准化、社会化、专业化、精细化水平有效提升,推动济源民政事业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济源出重彩民政再添彩的新篇章。

(一)聚焦脱贫攻坚,着力完善兜底保障体系。坚持做到应保尽保,逐年提高救助标准,做好特困人员救助工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二)聚焦特殊群体,着力完善关爱保护体系。加强残疾人福利保障,健全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体系,做好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强化城镇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

(三)聚焦群众关切,着力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加强农村托底保障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能力,大力开展医养结合,加强养老服务监督管理。

(四)注重强基固本,持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推进规范化社区建设,加强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大力发展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

(五)注重便民利民,持续提升基本社会服务水平。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做好婚姻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服务改革和管理,推动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加强区划地名和界线管理工作。

五、工作规划

 围绕上述目标,“十四五”期间要重点抓好以下主要工作任务:

(一)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一是构建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以基本生活救助为基础、专项社会救助为支撑、急难社会救助为辅助、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的救助制度体系。二是完善基本生活救助体系。健全基本生活救助制度,完善基本生活救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三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审核确认程序,将低保、特困人员、小额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镇(街道)。四是加强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巩固提升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编密织牢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安全网。五是加快推进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平台升级改造项目建设。

(二)扎实推进社会事务工作。一是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和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工作。及时足额发放“两项补贴”资金,做好动态调整工作;保障残疾人集中托养(大峪中心)正常运行,完善贫困精神残疾人集中照护方案。二是落实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和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开展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工作,建设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站,指导社区康复站有序运行。

(三)促进社会组织发展。一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提高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水平。争取财政部门支持,统筹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福利彩票公益金等专项资金,加大对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支持力度,重点推动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工作。完善社区社会组织备案制度,引导扶持推动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加快发展,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在提供社区服务、扩大居民参与、培育社区文化、促进社区和谐的积极作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二是加强社会组织监管力度,提升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加大社会组织执法队伍建设,探索建立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充分利用通过“两随机、一公开”抽查审计、社会组织评估、社会组织异常名录和失信名单、年检等方式,加大对社会组织内部建设、业务活动、资金活动的监管力度,确保示范区社会组织规范有序发展。三是推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上台阶。针对目前社会组织党组织普遍存在的组织生活不规范、作用发挥不突出的问题,加强对民政部门主管的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力度。按照示范区党工委组织部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标准,采取“由点带面”的方式,选择基础条件较好的社会组织作为党建工作示范点打造标准化特别党支部,采取现场观摩、结对帮扶、比学赶超的形式,带动民政部门主管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向标准化、规范化发展。四是加大社会工作人才引进和培养,推动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积极推动相关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的开展社会工作岗位设置,在民政系统婚姻登记、社会救助、儿童福利、殡葬服务等部门试点设置民政服务机构专业社会工作岗位,采取人才引进、政府购买的方式,为民政服务对象提供矛盾化解、心理疏导等方面的专业化社工服务,提升民政服务领域的专业化水准。推动城乡社区增加专业社会工作岗位的设置,鼓励社区工作人员、社区网格管理员身份向专业社会工作者转变。推动相关政府部门、镇、街道将城乡社区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逐步扩大购买范围和规模,有序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和社工志愿服务组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社区居民提供社区公共服务,提高城乡社区专业化管理和服务水平。

(四)增强基层群众自治和社区服务功能。一是加强基层民主建设。指导做好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高质量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两委”交叉任职比例明显上升,年龄结构进一步优化。推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按照新建城市社区1000-3000户标准,加快推进城镇新建住宅区、流动人口聚居地的社区居民委员会组建工作,实现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全覆盖;积极推行党组织领导下的村级议事协商制度,凡涉及城乡社区公共利益的决策事项,关系社区居民切身利益的困难问题,按照“四议两公开”、“一征三议两公开”及城乡社区协商的方法集体协商决策;建立健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规范推行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二是加快城乡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发挥社区建设联席会作用,加强相互协作,加大资金投入,通过新建、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继续推进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力争到“十四五”末,示范区所有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达到规范化社区建设标准(每百户居民拥有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功能室按照“一有八中心”布局)。三是创新城乡社区治理。修订完善示范区职能部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城乡社区治理权责清单,依法厘清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权责边界,明确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承担的以及协助政府的社区工作事项清单,持续推进社区赋能、减负、增效;加快智慧化社区建设,建设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推行“一门式”服务模式,实现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建立以社区为平台、以社会组织为载体、以社会工作为支撑的“三社联动”机制,实施“一社区一社工”计划,引进专业的社会组织、社工人才参与到社区治理中来,进一步提高社区服务专业化水平。

(五)规范区划地名界线管理。一是建立地名命名、更名、注销和使用管理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民政部门在地名管理工作中的牵头引领作用,建立“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地名管理工作运行机制,防止随意命名、更名,从源头上遏制新的不规范地名产生,做好地名命名的前期规划。二是加强地名信息化管理,提升地名服务能力。积极支持引导地名文化产品和产业发展,以实施网络强国战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为指引,推进基于三维码技术应用的标准地名地址库建设和门楼牌编制改造工作,为开展文明城市、平安城市、智慧城市创建提供最基础的信息资源,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提供基础支撑,为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工作等提供更加精准便利的地名地址信息服务。三是持续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以促进和谐发展为宗旨,及时排查并妥善处置边界矛盾纠纷隐患,不断推进平安边界建设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确保行政区域界线附近地区长期和谐稳定。

(六)加快推进养老事业发展。一是健全养老服务政策体系。科学编制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并纳入示范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继续完善政府供养制度和老年人优待政策,探索建立困难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和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制度。二是加快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品质。按照人均不少于0.1平方米的用地标准,保证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严格执行新建住宅每百户30平米、已建成住宅每百户20平米的配建标准,新建城区和新建小区按标准配套养老设施,实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加强老旧小区养老服务设施改造。优化社区养老设施服务功能,加快推进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建设,为社区老年人提供日托、全托、康复保健等服务。到2022年,所有街道至少建有1个以上具备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有条件的乡镇也要积极建设具备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达到90%以上,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达到100%的目标。三是推动建设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打造“互联网+养老”服务新模式,汇聚线上线下资源,精准对接需求与供给,为老年人提供“点菜式”就近便捷养老服务。引导有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依托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智能养老设备等,开发多种“互联网+”应用,打造多层次智慧养老服务体系,创造养老服务的新业态、新模式。四是不断完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充分发挥村民自治功能和老年协会作用,加强孝亲敬老宣传,组织开展邻里互助、志愿服务,解决周围老年人实际生活困难。2022年底前,建设一所以农村特困失能、残疾老年人专业照护为主的市级层面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夯实特殊困难老年人兜底保障基础;农村养老设施覆盖率达到60%以上。五是提升机构养老服务质量。加强养老服务标准化机构和队伍建设,落实养老机构安全、服务、管理、设施等标准,开展等级评估,促进养老机构提质增效;鼓励发展多种形式并存的机构养老服务,重点发展供养型、养护型、医护型养老机构,为半失能、失能老年人提供专业化服务,逐步实行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享受同等扶持政策。“十四五”期间,计划新增床位2000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数达40张以上,护理型床位占比提高到55%。

  (七)持续推进儿童福利事业发展。一是落实儿童福利救助工作。持续完善基层儿童福利体系“儿童之家”建设,推进“明天计划”定点医院工作,推进收养疑难复杂个案会商机制(民政、法院、检察院、教育、公安、司法、卫健、残联和民意代表等),落实孤儿医疗教育住房就业政策,持续开展儿童领域各专项行动、关爱保护工作,完成日常各项资金发放及巡查工作。二是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健全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继续实施政府购买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服务工作,建立完善留守儿童发现、报告、干预、跟踪、关爱等机制,全方位保障权益。三是规范儿童福利院管理。规范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消防工程验收工作和消防双重风险预防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做好孤弃儿童就诊等对接工作,加大员工业务技能培训力度,为孩子制定康复计划、扩展特教课程、提供学前知识,把儿童安全防范意识和院外活动作为必学课程之一。

(八)提质升级基本社会服务。是深化殡葬事业改革。继续推行非公职人员亡故免除基本殡葬服务惠民政策。二是开展婚俗改革试点工作。推动形成正确的婚姻家庭价值取向,在构建健康文明的婚姻价值观上取得新突破,在传承良好家风家教上取得新成效,在培育文明向上的婚俗文化上取得新进展。三是规范婚姻登记管理。落实婚姻登记标准化建设,依法依规办事;完善婚姻登记信息数据库建设,建立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和谐婚姻家庭建设,积极探索开展结婚登记颁证服务和婚姻家庭辅导工作。四是提升救助站救助水平。持续开展救助照料服务达标行动,扎实把救助服务做到位;开展救助寻亲服务行动、街面巡查和综合治理行动、救助人员落户安置行动、流浪乞讨源头治理行动,切实维护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权益。五是发展福利彩票事业。完善机制、加强管理;加强福利彩票社会网点标准化建设及市场扩容;加大福利彩票营销宣传;做好福利彩票即开型视频票建设;贯彻落实《彩票管理条例》,提升自身队伍依法从业能力。

六、“十四五”重点项目建设

(一)未成年人保护中心项目。计划建成面积3960平方米,容纳床位100张的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包括完善生活、教育、安全、医疗、办公等区域设施设备。项目总投资650万元,其中拟申请中央财政资金39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260万元。

(二)设立儿童关爱保护热线。争取上级资金100余万元,规划建设以12349服务热线为依托,建立市、镇(街道)、村(居)委会三级关爱救助保护热线,对辖区内儿童需求以及发生的侵害儿童行为及时发现、快速处置。

(三)推进村级“儿童之家”项目建设。“十四五”期间计划利用市级福彩公益金500万元新建100个,实现贫困村全覆盖。

(四)殡葬服务设施提升项目。完成11个镇级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和1个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

(五)城市公益性公墓项目。计划建设一个占地100亩的城市型公益性公墓,预计建设20000座单人墓、20000座双人墓,预计投资1.5亿元。

(六)社会福利院重度照护区项目。计划建成可容纳200个床位的重度照护区,将集残疾人生活照料、康复训练、教育引导、医疗养护、劳动等多功能为一体,预计投资1800万元。

(七)山区敬老院整合项目。计划建成可容纳500张床位,占地150亩,预计投资4500万元。

(八)养老服务设施。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在北海、玉泉、济水、天坛四个街道分别建设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2022年实现城区街道层面综合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完成国家要求。

(九)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建设包括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养老机构垂直管理平台和养老大数据服务平台在内的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打造“互联网+”养老服务新模式。

(十)农村养老。计划争取上级资金完善老年人助餐服务体系,加强农村老年餐桌建设。把农村老年餐桌、幸福院、老年活动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与农村阵地建设统筹推进,满足农村老年人,特别是留守老人的生活需求。

七、保障措施

(一)建立高质量专业化民政人才队伍。加强制度机制建设,保障民政部门有机构办事、有钱干事、有人做事、有场所服务。加强民政事业单位统筹管理,整合基层民政工作力量,配优配强民政干部队伍。

(二)持续加大资金投入和工作条件保障力度。为民政工作的开展和爱民、为民、惠民措施的落实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证,推动民政工作向纵深开展,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推进镇级政府购买服务和村级民政协理员,补齐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短板。提高工作标准,持续深化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激发社会力量参与积极性,不断扩大和优化服务供给,形成民生改善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

(三)推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的安全管理。增强风险意识、底线意识、问题意识、忧患意识,立足“三基”思考谋划工作,着力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严守安全底线,落实民政服务机构主体责任,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遏制和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在找准问题和不足中,坚持补短板、强弱项,坚决堵住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漏洞。

(四)完善便捷精准规范的信息化建设。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适应信息化"大平台、大系统、大数据"发展趋势,按照"集约化建设、多元化应用、协同化治理、精准化决策"的总体思路,着力加强民政信息化建设统筹管理,着力发展"互联网+"服务,着力增强大数据分析决策能力,着力提升政务服务供给精细化、精准化水平,着力为民政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的信息服务,用信息化培育民政事业创新发展新动能。

(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突出政治建设,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大力建设“政治型、学习型、务实型、创新型、廉洁型”五型机关,为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落实民政部门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健全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民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深化“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孺子牛”精神,持续转变作风,集中整治民政系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2021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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