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569235X/2023-00006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发布机构:
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23年01月05日
标  题:
​ 政策办理流程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政策办理流程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一、救助对象

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

二、所需资料

1、儿童本人或监护人向民政局提出的申请书(含家庭信息、死亡原因、现监护人情况、孩子目前情况、居委会出具意见并签字盖章)

2、属于重残的提供残联部门颁发的《残疾人证》。属重病的,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诊断证明或出院证明。属服刑的,提供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属被强制隔离戒毒的,提供市级及以上公安或司法行政部门出具的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属死亡的,提供火化证明、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注销户口证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判决书等材料之一。属失踪的,提供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民事判决书。属失联的,提供当地公安机关的查寻信息材料。

3、申请人本人及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4、申请人的社保卡复印件

6、河南省儿童福利证申请表

三、办理程序

向儿童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街道审核整理材料→民政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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