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应当由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经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信息核对等方式对申请人的经济状况、实际生活状况等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审核意见,进行审核公示。公示结束后,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予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