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区民政局各类资金发放明细 | ||||
序号 | 类别 | 年度标准 | 牵头单位 | 备注 |
1 | 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 A类740元/月/人,B类530元/月/人,C类390元/月/人,D类310元/月/人,E类240元/月/人,F类320元/月/人(2026年7月1日执行) | 民政局 | |
2 | 分散特困供养金 (原称五保户) | 11544元/年/人(2026年7月1日执行) | 民政局 | |
3 | 特困人员护理费 | 全失能护理补贴783.3元/月/人,半失能护理补贴391.6元/月/人,全自理补贴120元/月/人(2025年12月1日执行) | 民政局 | |
4 | 高龄老人补贴 | 80-89岁:50元/月/人, | 民政局 | |
5 | 分散供养孤儿补贴 | 1200元/月/人(2026年1月起执行) | 民政局 | |
6 | 困难残疾人补贴(享受低保的残疾人) | 92.5元/月/人(2026年1月起执行)
| 民政局 | |
7 | 重度残疾人 (一、二级残疾人) | 92.5元/月/人(2026年1月起执行)
| 民政局 | |
8 | 重病重残儿童 | 740元/月/人(2026年7月1日执行) | 民政局 | 适用范围:因自身患重大疾病(病种参照我省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相关重大疾病名录)、残疾(残疾等级为二级及以上)导致医疗、康复、照料、护理和社会融入等困难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
9 | 贫困家庭儿童 | 每人每月补差低保到740元(2026年7月1日执行) | 民政局 | 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家庭中就医、就学、维持正常基本生活面临困难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包括符合低保条件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儿童。 |
10 |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 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1200元/人/月,集中养育孤儿1620元/人/月,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参照孤儿标准同步予以提高。(2026年1月起执行) | 民政局 | |
豫公网安备:
4190010241093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