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据:根据《济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济源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济政〔2012〕41号)、《济源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济政〔2015〕6号)。
一、社会办养老机构资助标准
(一)建设补贴标准
从2012年起,凡新建(自建房和租用房)的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在50张以上(含50张),经民政部门考核验收达标后,连续给予5年建设补贴,补贴标准为:自建房每年每张床位补贴400元,租用房每年每张床位补贴200元。
(二) 床位运营补贴标准
从2012年起,按照社会办养老机构收住的连续入住6个月以上的、具有本市户籍、年满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数,给予每张床位每月平均80元的床位运营补贴。
二、办事指南
养老机构设立前需持有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食品经营许可证、房屋产权证明等资料,并提前联系民政局工作人员现场验收合格后,方可在河南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备案。
联系方式:0391-6668230(民政局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