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老年人助餐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走进社区,考察老年助餐服务工作。2023年10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会议指出,发展老年助餐服务是重要民生工程,是支持居家社区养老、增进老年人福祉的重要举措。要把发展老年助餐服务作为为民办实事重要内容,紧密结合各地实际,积极稳妥、因地制宜发展老年助餐服务。为贯彻落实省民政厅等12部门印发的《河南省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豫民〔2024〕1号),结合济源实际,制定《济源示范区老年助餐服务规范》。
二、制定依据
依据《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民发〔2023〕58号)、《关于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
三、目标任务
制定老年助餐服务规范,进一步规范老年助餐服务行为,提升管理水平,确保助餐服务的连续性、稳定性。
四、指引内容
指引共分为六个部分。
第一部分 人员配备
第二部分 原料溯源和采购
第三部分 3. 膳食配制
第四部分 集中就餐服务
第五部分 送餐服务
第六部分 服务自评和改进
以上六部分将老年助餐点全流程管理纳入规范内容,结合《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民政局 关于印发老年助餐服务场所建设等三个指引的通知》,规范助餐点建设,推动老年助餐工作发展。
五、解读科室及解读人
解读科室:养老服务科
解读人:吕国柱
联系电话:0391-6668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