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承诺事项清单汇总 | |||||
填报单位:示范区民政局 填报时间:2023年3月5日 | |||||
序号 | 承诺事项名称 | 承诺内容 | 事项 类型 | 兑现情况 | 备注 |
1 |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 依法受理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并开展日常监督检查。 | 行政许可 | 已兑现 | |
2 |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 依法受理民办非企业登记、变更、注销登记,并开展日常监督检查。 | 行政许可 | 已兑现 | |
3 | 老年人福利补贴 | 增加老年人的社会福利,按月度发放八十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 | 行政给付 | 已兑现 | |
4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 按照月度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 行政给付 | 已兑现 | |
5 | 对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的给付 | 按照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原则,合理确定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按照月度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 | 行政给付 | 已兑现 | |
6 | 临时救助对象认定、救助金给付 | 审批临时救助申请,按照申请救助情况进行发放 | 行政给付 | 已兑现 | |
7 |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保障金给付 | 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对批准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按月发给最低生活保障金。 | 行政给付 | 已兑现 | |
8 | 特殊救济对象补助金给付 | 按实际情况发放特殊救济对象补助金 | 行政给付 | 已兑现 | |
9 | 特困人员认定、救助供养金给付 | 按照月度发放特困人员认定、救助供养金 | 行政给付 | 已兑现 | |
10 | 困境儿童救助 | 按照月度发放困境儿童生活补助金 | 行政给付 | 已兑现 | |
11 | 孤儿认定 | 认真审核孤儿提出的救助申请材料,提出核定、审批意见。 | 行政确认 | 已兑现 | |
12 | 内地居民婚姻登记 | 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 | 行政确认 | 已兑现 | |
13 | 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 | 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的管理工作 | 行政确认 | 已兑现 | |
14 | 养老机构备案 | 对设立的公益性养老机构,依法办理相应的登记备案。 | 其他职权 | 已兑现 | |
15 | 住宅区及建筑物名称备案 | 对宾馆(酒店)、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建筑物及居民住宅区名称的命名、更名的备案管理。 | 其他职权 | 已兑现 |
索 引 号:
00569235X/2023-00054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23年03月06日
标 题:
政府承诺事项清单汇总
政府承诺事项清单汇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